10月23日讯(李玲) 近两年来,荥经法院主动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总结家事审判“四式”工作法,有效修复家庭关系、调整家庭失衡状态。 一是专业式。调解机构专业化,构建以法院主导型家事调解机构,在全县设立了15个“家事新语工作室”平台,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构建家事纠纷调解网格点。调解队伍专业化,选任资深家事法官调解案件,同时从全县112名村、社区妇联主席中择优选聘15名“家事调解员”,根据案件特殊性选择吸收心理专家、教育专家等具有专门知识人员,从各自专业定位和角色分工出发,并采取法德结合的方式释明法理、化解纠纷、修复关系,共同参与家事纠纷调解。调解程序专业化,充分考虑家事纠纷的伦理性、情感性和亲情性特点,加强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专业化家事纠纷调试机制提升了审判质效,增强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辐射式。强化法院与政府部门、民间机构、社区组织的长效合作机制,搭建“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纠纷化解平台。继续深化“庭—所—村”对接模式,构建“一庭两所”、“一庭一村”调解网格,加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社区)的联动,并针对新添、民建两个彝族聚居乡,特邀地方有威望的“德古”人士参与调解。充分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等机制,有效分流家事纠纷,打造家事审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目前,这种运行模式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三是人文式。引入心理咨询师在家事案件冷静期内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矫正认知偏差和心理失衡,引导认知重构和关系弥合。近期,我院特邀一名三级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彻底化解一起复杂的“案中案”。建立常态化家事案件回访制度,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赡养案件、涉家暴案件加大回访力度,及时跟踪了解,巩固调处效果,截止目前,今年已经开展家事案件回访50余次,无一起调后案件出现二次诉讼情况。 四是护航式。针对符合条件的涉家暴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今年3月,我院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引入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法院与学校联动防护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当前共派出8名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对口联系各高中、初中、小学,并成立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过与村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协作,对特殊赡养案件实施 “临时看护”举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两年以来,荥经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325件,其中调解、撤诉245件,调撤率75.4%,不仅满足了群众对司法定纷止争的功能性需求,更有效修复了家庭关系、调整了失衡状态,维护了社会秩序、实现了综合治理,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 审核员:新闻编辑部-Robin 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