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讯(何培文 王芦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乱”的专项行动方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周密安排,科学部署警力,“三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抬升政治站位。 大队要求全体民辅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上,结合公安交警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并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 二、依法打击,确保取得成效。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辖区路面的管控力度,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一是从根本上解决杜绝货车辆涉牌渉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以及抢占道路霸道行驶、强超强会等现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发展;二是让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依法严打拉帮结派、车霸路霸、强拿硬要、破坏辖区公路设施、恶意堵塞车道、蓄意“碰瓷”等扰乱交通秩序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坚决杜绝交通运输领域搞垄断经营、非法营运等破坏经济秩序或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煽动车主、驾驶人罢运、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携手相关部门,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有效优化交通运输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及矛盾化解中的作用,进一步消减群众矛盾,积极预防因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诱发的各类行政、刑事案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不稳因素形成科学性评估,提高群体性事件预防及处置能力。 三、大力宣传,形成社会共鸣。 大队加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扫黑险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提高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意识,积极为公安交管提供线索,形成全社会围剿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大力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交通理念,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涉路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告别交通陋习,杜绝危险驾驶,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形成“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社会共鸣。 审核员:新闻编辑部-Robin 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