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讯 近年来,汉源县检察院通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案件特点,总结出对未成年人更应注重“明理守法,正心束行”的重要经验。自2012年汉源县检察院组建集办案、救助、帮教和普法为一体的“阳光路上”工作室以来,通过逐年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该工作室已由最初的2人扩大到涵盖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等12个单位和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观护帮扶团队,形成“阳光路上”未检品牌,致力于汉源县青少年犯罪预防及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 建立三三工作法,强化部门联动。确定“阳光路上”工作室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能职责,出台《关于共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扶警示教育基地实施方案》,采用理念更新+平台建设+制度完善,检察牵头+部门联动+基地建设,常态宣传+创新载体+量身定制的“三三”工作方式,集普法、帮教、观护、办案等多个维度为一体,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重塑人格和品格,帮助其尽早回归社会。 建立观护帮扶警示教育基地。在县检察院、汉二中、县职业高中、县看守所、县就业局组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扶警示教育基地,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无缝、一体化衔接。2017年11月24日,该基地正式启用,标志着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原有的各单位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朝着聚集多部门力量助推涉罪未成年人成长回归社会的方向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截止目前,已邀请市、县有关领导及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教师学生参观基地100余人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 建立“中心+基地”观护模式。观护帮扶教育活动以汉源县检察院为中心,以教育局、汉二中为“教育基地”,以看守所、武警中队为“警示基地”,以关工委、共青团、妇联为 “关爱基地”,以司法局及其司法所为“矫治基地”,以就业局、职业高中为“就业培训基地”,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考察、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为失足未成年人重归正途提供帮助。建立观护帮扶档案,持续开展观护帮扶教育。目前,已对3名观护帮扶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观护帮扶警示教育培训方案,依托各基地开展观护帮教。3名对象均圆满完成各项帮扶教育任务,汉源县检察院对其中2名观护帮扶对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建立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以“阳光路上”工作室为信息交流中心、指挥运行中枢、评价考核主体,实现对未成年人成长信息司法与行政的无缝对接。与县政府法制办、团县委会签《汉源县构建“行政与司法无缝对接,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制度实施意见》。针对社会关切的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涉未成年人疫苗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目前,已通过“110”指挥中心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支持体系。(汉源县检察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