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9月21日讯(张伟)自2016年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以来,荥经县法院严格按照雅安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勇于破解刑事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做法是: 一是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被告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解决了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等与审判相关问题,听取并归纳、固定了控辩双方对证据和事实的争议焦点。 二是认真落实人证出庭制度。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人证证言有异议,认为该人证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原则上要求人证应当出庭作证,将通知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作为工作常态化。 三是严格落实排除非法证据制度。庭审实质化的核心和关键是证据采信问题,在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防范冤假错案。2016年以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案件为5件,启动程序后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数为2件,排除非法证据后对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案件为0件。2件案件均是在被告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由荥经县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被告人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多媒体示证工作。在已有科技法庭的基础上,完成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2个刑事审判科技法庭已具备多媒体示证的基本条件,其中1各科技法庭具备庭审直播功能,尤其是2017年4月以来,对刑事案件开庭做到每个案件均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016年至今使用多媒体示证案件6件,通过网络直播2件案件。 五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符合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均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函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016年至今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4件9人。并在庭审中充分保护被告人、辩护人发表意见的权利,做到不随意打断被告人、被告人的辩解辩护发言,在宣判案件结果前,对是否采信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作出评析,并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载明。 六是纵深推进轻刑快办工作。自2016年6月至今,荥经县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结案件共42件,同期共审结133 件,在我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42件案件中,在法院启动的为26件,在公安机关启动的为7件,在检察机关启动的为9件。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占同期结案比为31.6%;同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6件;所有案件均在10日内审结,平均审理时限为4.5天。相比一般简易程序下同类案件平均结案天数提速72.7%。 七是不断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在庭审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庭审规范化标准的要求,规范、有序的开展庭审活动。审判人员、书记员严格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庭审着装,言行、举止庄重得体;司法警察严格规范押解、值庭、传递证据、引导证人、处置突发事件的行为。要求出庭的公诉人、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穿着制服,并要求律师着律师袍。从而使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各个环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来源:四川新闻网雅安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