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5日讯 5月31日,国道318线飞仙关路口一辆行驶中的轿车突然自燃,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处置进行救助,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受到车主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5月31日11时许,飞仙派出所所长付兵接到飞仙交警中队辅警报告称:飞仙关三岔路有一辆小车发生自燃。接到警情后,所长付兵立即带领值班警力携带灭火器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牌号为川TS***8的小车停在路边,引擎盖下有烟雾冒出,处理民警立即取来灭火器进行灭火。待烟雾减少后,民警将车辆引擎盖打开进行反复检查,确保不会再次发生复燃。 此次机动车自燃事件不仅未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车辆损失也降到了最低,在车主离开前,民警向车主讲解了夏季行车注意事项,提醒车主平时多检查车辆状况,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图文由芦山县公安局提供) 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