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讯(袁桂花)“今年实行乡镇案件交叉审理以来,真正解决了我们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的问题,结合审理模板,审理程序清晰,案件质量也提高了。” 汉源县富庄镇纪委书记龚敬容谈起片区交叉审理办法时说。 人手不足、查审不分、证据材料复印件未“三注明一盖章”,无移送审理交接表……这是汉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近几年审核乡镇案件的普遍感慨,每个案件在审核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往往还不如自己亲自办理来的快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有效提高乡镇纪委监察室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汉源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试行交叉审理制度,并于今年4月底出台了《汉源县乡镇纪委监察室自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交叉审理的片区、移送审理需具有的材料、审理过程中具体的操作流程作了明确规定。 将21个乡镇分为7个片区交叉审理,案件审查调查终结后,由片区乡镇纪委监察室自行协商或由县纪委监委指定乡镇纪委监察室进行审理。同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配套更新了乡镇案件审理模板,乡镇办案可按图索骥,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截至目前,该交叉审理工作办法推行近两个月,共交叉审理3件3人,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改善。 “我们推行乡镇之间分片区交叉审理工作办法,主要是为了让各乡镇通过案件交叉审理,发现对方在办案中的优缺点,查漏补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因人员不足导致的查审不分等问题,从而助推乡镇案件审理质效。”汉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桂花说。 来源:四川新闻网雅安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