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举措做好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月29日讯(王芦蓉 王诗崴)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夏季汛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目标,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抓好夏季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预防辖区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6月以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68起,其中酒驾34起,(二次驾驶4起)、无证驾驶34起、货车超载18起,其中百吨王16起、面包车超员14起,使用假牌1起。 绷紧“安全弦”,排查源头隐患“破难点”。大队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违法未处理和逾期未报废车辆,通过进企业、进家庭、电话告知等方式逐车逐人进行排查、清理。对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对经核查发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仍在继续运行的,责令强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对违法未处理和逾期未报废车辆进行精准拦截,同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逾期未检验和逾期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及时签收,及时拦截,及时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理。针对辖区事故多发等安全隐患路段开展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及时函告交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隐患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控。 亮出“整治剑”,狠抓路面管控“治热点”。进入夏季汛期,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肇事风险突出,驾驶人在夜间、恶劣天气下安全驾驶技能不足,强降雨天气和陌生路况的叠加影响将带来严重安全风险。一是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去年同期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情况,以“营转非”客车、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危爆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为管控重点进行严格检查,尤其是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救生锤、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携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对存在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二是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工作安排,坚持路面24小时不失控,在保证白天勤务不减基础上,优化警力资源、形成作战单元,明确上路定点执勤和巡逻的时间,重点加强巡逻管控和路面查控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和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作用,根据农民劳作、出行规律,针对农村面包车、农用车辆、电动车、摩托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着力构建农村事故预防网,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四是以“一盔一带”、“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等车辆为整治重点,严查酒驾、醉酒、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假牌、套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等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强行人交通违法查处、“一盔一带”违法查处力度,紧盯重点薄弱环节,狠抓农村安全防控。各中队针对重点时段深入乡镇农村,加大对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一盔一带”等重点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力。 劲吹“安全风”,安全宣传教育“显亮点”。大队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交通安全七进活动深入重点单位、社区、校园、街头巷尾、人群密集场所等,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创建零酒驾社区活动倡议书”、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结合夏季六一、端午等节假日出行活动的特点,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夏季汛期出行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二是依托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曝光各类典型交通事故、违法欣慰案例、播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宣传片》,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要安全谨慎驾驶。三是依托“双微一抖”等平台,对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坚守岗位、全力排堵疏导、严格执法等工作情况进行正面报道推送,弘扬公安交警“正能量”。 来源:四川新闻网雅安频道 |